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下(200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有高中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请慎重报考。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8〕54号)规定,农民工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在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我省农村户籍人员。农民工考生报名资格由工会系统负责审核。
8.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发〔2016〕4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0号),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居住证》发放公安机关所在市)报名。
(二)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以在居住地(市)报名。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名。已被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四)招生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五)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严禁考生跨省重复报考。严格禁止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组织或代替考生报考。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时间:8月24日8:00至8月29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二)报名网站: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网址:http://www.hebeea.edu.cn。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三)网上报名流程:考生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进入“统考生报名”入口。农民工考生须选择“农民工考生报名”入口。
2.新用户注册。首次报名的考生点击“新用户注册”,阅知“报考须知”,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设置密码、输入本人实名制手机号码,按报名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新用户注册。
同一个手机号码或同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只允许报考一次。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点将安排人员,负责处理考生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被注册问题。
农民工考生点击“新用户注册”,输入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系统首先进行考生报名资格的核验,通过核验的农民工考生方可进行注册。
考生设置的“密码”,用于登录报名系统和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设置的“密码”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至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密码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密码遗忘,可使用系统“找回密码”功能,填写报名时所用证件号码,通过“短信验证”后可进行密码重置。
考生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不允许变更。如因变更手机号码或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信息确认点、招生学校无法联系到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征集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填报相关信息。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1),进入信息填报网页。
按照网页提示,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为准填写相关信息。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需填报《居住证》编号信息;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省籍现役军人,需填报《士兵证》或《军官证》编号信息。贫困县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否则不享受贫困县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网上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选择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报考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并符合所填志愿的报考条件。网上报名结束后,所填报志愿不允许修改。农民工考生只能填报招收农民工的学校和专业。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填报一个本科层次志愿外,还可再填报一个科类相同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层次志愿,即:报考高起本艺术类(文)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文史类专业;报考高起本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理工类专业。反之不允许。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报,勿由他人代为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保存提交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各项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件号、学历、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住证》或《士兵证》《军官证》编号等重要信息,无误后保存提交。
5.在线审核前置学历。对专升本考生,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是否属实,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告知考生。未通过在线审核学历的考生,需到学历认证部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到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报考。
6.浏览或修改报名信息。如需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次保存提交。
7.网上支付。点击“支付”按钮,进入支付页面,按照页面的提示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不允许再修改“报考层次”信息。未在网上支付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考务费缴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财综〔2014〕9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其中:
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科):考务费75元。
高中起点升本科(四科):考务费100元。
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考务费75元。
(三)其他
1.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身份核实,并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确认点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后删除原报名信息。
2. 手机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只能换用另一个手机号码重新进行注册。
3.考生网上支付考务费时遇到问题,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方式一:登录易宝支付网站(网址:http://www.yeepay.com),点击“帮助中心”,查看相关信息。
方式二: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电话:010-59370500 (座席)。
三、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3日至9月9日,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信息确认流程:考生按以下流程进行信息确认。
第1步: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2步:交验证件证书材料,接受报名资格、照顾加分资格审核。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确认。外省籍考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本人现场提出申请并主动出具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第3步:现场照相。
第4步:现场预留指纹信息。
第5步:核对报名信息。
《核对表》是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工作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建议考生将《核对表》拍照存入本人手机,防止遗失。
四、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有关要求
(一)考生交验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侨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的考生,不予确认。
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考生,还需出具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无《居住证》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考生,不予确认。
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省籍现役军人,还需出具本人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无《士兵证》或《军官证》的考生,不予确认。
2.报考专升本且未通过网上审核学历的考生,出具有效《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未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的,现场签订《延期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保证书》,并按规定时间将《学历认证报告》交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验。逾期未提交,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考务费不退。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且未满18周岁的考生,出具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含中专、职中、技校)原件、复印件。无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不予确认。
3.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并主动出具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出具证书原件、复印件。
贫困县考生,出具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
符合其他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出具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退费条件及办法
考生已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可以申请退费。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于9月12日至13日到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各市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所交费用退还至原交费账户。
请考生报名结束后不要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六、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
9.贫困县考生。
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 郸: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
邢 台: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县、任县
保 定: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
承 德: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
沧 州: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
衡 水: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