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200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由国家人社部统一组织考试,由各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负责具体实施。2017年9月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卫生计生行业有健康管理师、助听器验配师及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个职业进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中心负责开展鉴定工作,至此健康管理师的日常组织鉴定工作由国家人社部划归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中心负责开展日常的鉴定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00年成立,挂靠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卫生行业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工作。
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造就健康管理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推出健康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课程。
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评估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和疾病危险性;进行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咨询与指导;制定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促进计划;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维护;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教育和推广;进行健康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行健康管理技术应用的成效评估。
如想考取此证书请在当地卫计委咨询,当地卫生计生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评审、核发和管理。部分地区支持此职业技能的鉴定,部分地区还未有鉴定资质。可跨省报考证书全国通用,该证书在国家卫健委和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双网可查。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健康管理师职业登记分为:健康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健康管理师(二级/技师)、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 、健康管理师(四级/中级) 、健康管理师(五级/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