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题
1.【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由此可知D项正确。
2.【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请求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请求权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3.【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公司法人机关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公司的法人机关包括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后勤不属于法人机关。
4.【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行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租赁行为是典型的有偿行为、诺成行为、不要式行为、双方行为。
5.【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代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指定代理指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指定代理是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代理人的方式。
6.【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主物与从物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主物和从物能够独立存在,主物是在共同使用中起主要作用的物,从物是起辅助作用的物。
8.【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用益物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典型的用益物权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9.【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抵押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而留置权和质权的标的物则由债权人占有。
10.【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权利质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我国《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11.【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占有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存在于非法占有中。本题中张某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的,由题可知,应选D。
12.【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定之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直接加以明确规定的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
13.【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权人代位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债务人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之一是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但该债权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因此应选D项。
14.【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定金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15.【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的消灭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16.【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同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或程序来划分,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是否需要支付价款,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7.【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要约生效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来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8.【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格式条款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19.【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颇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此条即是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20.【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买卖合同成立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一般而言,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时为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时为准。
21.【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承揽合同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完成工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因此应选A项。
22.【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赠与合同的性质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是单务、无偿、诺成、不要式有名合同。
23.【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隐私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由此可知,刘某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24.【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人身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人身权具有专属性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赠与,也不能继承。但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25.【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自然血亲终止的原因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自然血亲只能因为一方死亡而终止,任何人为的原因都不能引起自然血亲关系的消灭。
26.【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婚姻法基本原则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27.【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可撤销婚姻中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8.【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承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本题A项正确。
29.【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承开始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30.【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男方离婚请求权限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1-【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收养关系成立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2.【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嘱的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3.【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34.【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须对自己的有过错的致害行为负责任的责任状态。医疗损害责任是典型的过错责任,A、B、D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35.【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物件损害责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简答题
【评分参考】按要点给分。若未按要点作答,只要意思正确,也应给分。
36.答案要点:
(1)行为人自始没有代理权。(4分)
(2)行为人超越代理权。(3分)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3分)
37.答案要点: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3分)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分)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3分)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2分)
38.答案要点: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注:每小点2分,答对5点即给满分。
三、论述题
【评分参考】按要点给分。若未按要点作答,只要意思正确,也应给分。
39.答案要点: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分)
所有权的特征包括:
(1)所有权是绝对权。(2分)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2分)
(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2分)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2分)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2分)
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1)占有。(2分)
(2)使用。(2分)
(3)收益。(2分)
(4)处分。(2分)
四、案例分析题
【评分参考】按要点给分。若未按要点作答,只要意思正确,也应给分。
40.答案要点:
(1)有权解除。(4分)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分)
(2)有权。(4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分)
41.答案要点:
(1)应承担责任。(3分)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分)
(2)有权。(3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保安未予制止,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