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寄存在外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等。
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就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1.验收入库商品
对于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当库存商品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
2.发出商品
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1)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商业批发企业常用此方法。
(2)售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应试提示】此方法类似于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